今天,我们来统一介绍下,人工授精、
试管婴儿最常见的几个个问题,希望可以帮助到想要做试管、人工授精的姐妹们。
关于OHSS
每个妇女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周期对超(促)排卵刺激的反应差别可以很大,。少数患者出现卵巢低反应(可见于年龄大、卵巢储备功能不良、有过多次卵巢手术等患者),即用药后发育
卵泡≤3个,在后续的试管婴儿治疗中,取不到卵、不受精、不分裂、最终不能
移植的偶然性加大,虽然如此,一般我们还是建议不孕夫妻继续治疗下去,当然如果要求也可放弃本周期治疗。
另有少数妇女尤其是年轻、瘦、多囊卵巢者,超(促)排卵用药后,卵巢增大明显,每侧卵巢可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卵泡发育,
做试管婴儿取卵时获卵数明显多甚或几十个,抽血雌
激素水平明显高,此种情况下,肌注
HCG后有发生中或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(OHSS)的可能。
关于胎儿或新生儿畸形
促排卵人授试管婴儿妊娠与自然妊娠没有不同,也可发生生化妊娠流产(仅验血是怀孕但最终超声未发现妊娠
迹象,和来月经没有太大区别,不需要清宫)、临床妊娠(超声看到胎囊以后的妊娠)流产、宫内
死胎、胎儿畸形或新生儿畸形、新生儿先天愚型或智力障碍、妊娠滋养叶细胞疾病、妊娠并发症、妊娠合并症等,但出现的机会是较少的,一般不会高于自然妊娠的水平,但越是年龄大(尤其妻子大于35岁)出现的相对几率就越大。
我们要求在胚胎移植后10周(即孕12周)来本院做一次超声检查,移植后22周(孕24周)做一次全面超声检查(胎儿心脏加全身),同时在转产科检查后,按要求进行相关筛查。
其他情况
如果在整个试管婴儿治疗过程中及怀孕后出现一些异常情况,例如:发热(≧37.5度)、感冒、腹泻、牙疼、痔疮发作或其他情况,应该积极的看相关医生而不是消极等待,药物的应用只要说明书中没有明确禁止在孕期使用,原则上都可以应用。
关于控制体重
妻子必须控制体重,体重指数(体重kg÷身高m×身高m)高于23为超重、高于25为
肥胖、高于30为极度肥胖。
超重及肥胖是造成或加重不孕及增加不孕治疗难度的重要原因,所以要求所有进行不孕治疗的患者只要体重指数超标,必须减重,由于不孕治疗特别是试管婴儿治疗期间患者活动明显减少,所以必须严格控制饮食,减少盐分摄入,多食蔬菜类主要是黄瓜、西红柿、冬瓜、苦瓜等。
把体重指数控制在19-21之间为最佳,那些认为准备怀孕就应该多吃、吃好的、加强
营养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的,必须抛弃,此外怀孕后更需要控制饮食,严格控制体重增长,孕妇过胖及胎儿过大容易造成流产、早产、新生儿出生损伤等情况,切记!